呼和浩特市2025年市直部门
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评估认定公告
现将呼和浩特市2025年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评估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认定通知单》的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且具备评估认定资格的人员,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index.asp)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的时间:2024年11月7日9点至2024年11月8日17点。
二、评估认定时间、地点及形式
1.评估认定整体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0日,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以《评估认定通知单》公布的内容为准。
2.本次评估认定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评估认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评估认定成绩当场公布。
4.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请应聘人员务必提前规划个人行程安排,按照本公告和《评估认定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评估认定。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评估认定、影响参加评估认定及后续体检考察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评估认定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参考书目。涉及本次人才引进的所有公告、通知均会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对外公布,请勿轻信其他渠道公布的各类信息。
3.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安全,请勿随意将本人个人信息告知他人和包括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其他第三方。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市委党校系统、市教育系统、市卫生健康系统、市融媒体中心、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乌兰牧骑岗位人才引进评估认定事宜将另行发布公告。
5.评估认定结束后,对无人报名的岗位计划,经用人单位申请,可采取“调剂”方式补充引进,组织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评估认定成绩须高于合格分数线)重新改报。“调剂”方案及有关通知公告另行制定,请持续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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