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及减免报考费申请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其他考试公告
关于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及减免报考费申请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6-12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管理员〗
关于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及减免报考费申请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已于2022年8月19日—8月25日发布,现将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及减免报考费申请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工作从2022年9月3日开始,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地点
  本次资格复审地点为呼和浩特特警训练基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保全街锦泰榕城小区东北侧约80米)。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如未打印请于8月30日9时-9月5日17时登陆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上报名”栏目补打);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的职位且户籍保留在盟市或旗县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退役军人,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旗县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旗县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被聘用后不能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已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该职位且应聘人员学历为高中的,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资格复审流程
  1.应聘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应聘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青城码”、及应聘人员本人参加资格复审(以附件1中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时间计算)前48小时内1次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核酸检测证明时间依据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同等效力。
  3.测量体温合格后进入资格复审场地。
  4.审核人员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复审合格后由工作人员在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
  5.应聘人员凭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的《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通知单》(以下简称《体能测评通知单》),作为参加体能测评的凭证。
  注:《体能测评通知单》为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重要凭证,请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务必现场领取并妥善保存,领取后方可离开资格复审场地。
  (五)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且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资格复审过程中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并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资格复审递补
  1.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并在该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该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递补范围)。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递补通知时间为2022年9月6日—9月7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该时间段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为未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范围。
  3.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流程、所需携带材料及有关要求与上述资格复审要求一致,请各位递补人员认真阅读。
  4.资格复审及递补工作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及财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
  本次招聘体能测评工作从2022年9月13日开始,应聘人员体能测评具体时间详见本人《体能测评通知单》。
  (二)体能测评集合地点
  本次体能测评集合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田径训练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14号,新华广场西)
  (三)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评当天,应聘人员须经核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青城码”及本人参加体能测评(以本人《体能测评通知单》上的时间计算)前48小时内1次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经测量体温合格后方可进入场地。核酸检测证明时间依据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同等效力。
  2.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体能测评: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
  (2)《体能测评通知单》;
  (3)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的《报名登记表》。
  3.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自行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评前应聘人员应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4.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2)进行。
  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每人各有三次机会,800米或1000米跑每人有一次机会,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5.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评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或隐瞒病情而发生意外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
  7.体能测评合格后由工作人员在《体能测评通知书》上盖章。《体能测评通知书》作为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凭证之一,请应聘人员妥善保存。
  (四)体能测评递补
  1.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该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该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递补范围),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体能测评递补通知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月16日,递补人员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该时间段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为未进入体能测评递补范围。
  3.递补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流程、所需携带材料及有关要求与上述资格复审、体能测评要求一致,请各位递补人员认真阅读。
  4.体能测评及递补工作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及财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工作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
  四、减免报考费申请
  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2022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1年毕业生减半收取报考费。
  (一)减免报考费申请办理时间
  2022年8月30日—9月1日,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减免报考费申请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本次减免报考费申请共设置5个办理地点,具体地点如下:
  1.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十楼1025房间,咨询电话:0471—6699097;
  2.土默特左旗公安局301房间,咨询电话:0471—8152858;
  3.和林格尔县公安局507房间,咨询电话:0471—7191028;
  4.清水河县公安局322房间,咨询电话:0471—7915650;
  5.武川县公安局313房间,咨询电话:0471—8895814。
  应聘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就近选择以上地点办理减免报考费申请(可委托他人代办)。因疫情防控需要,应聘人员进入办理地点时应当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量体温、登记等工作。
  (三)减免报考费申请办理所需携带材料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2年1月1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2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须在2022年1月1日以后由所在地的旗县区扶贫办(部门)加盖公章;
  3.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下载《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见附件3)并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
  申请减免报考费用人员信息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交费原渠道退回应聘人员,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了解本人所在地及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场地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合理规划行程。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应聘人员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建议应聘人员临近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前非必要不流动。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应当主动如实报告本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
  应聘人员凡有不配合防疫工作,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资格等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应聘人员须自备数量充足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口罩不可带呼吸阀);
  (四)本次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递补工作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及财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递补人员接到电话时请认真与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五)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等工作的应聘人员,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减免报考费申请工作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
  0471—6699097(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
  0471—6699684(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9日
 
政务公开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41号
版权所有禁止转载
蒙ICP备075000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