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发布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规定,招聘工作已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环节,现将发布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结果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考生本人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不能参加体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收费标准:女性590元/人,男性580元/人,请考生提前准备现金(注意:不得手机支付)。
(四)体检当天须携带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2.体检前48小时内1次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时间依据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同等效力;
3.本人填写体检信息表(见附件)1份,体检信息表须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底色无要求),填表要求如下:
(1)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
(2)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
(3)如考生存在手术史,须注明手术名称及手术时间;
4.黑色碳素笔1支;
5.流调表1份(体检前一天发送至考生,由考生本人自行打印填写)。
(五)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经核验本人身份证件、“青城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测量体温合格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期间考生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所有考生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过程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并经查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相应处理;
3.体检当天须全程佩戴口罩,建议考生穿着易脱的衣服,不穿带有金属扣子的内衣,不佩戴贵重饰品;因检查项目包含心电图监测,考生请勿穿着塑身衣、连裤袜或连衣裙;
4.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吃过于油腻或辛辣的食物,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体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前考生请慎用以下几类药物:镇痛药、止泻药、感冒药、含可待因及麻黄碱等成分的药物,避免对检测结果造成干扰;
7.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因漏检或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9.如考生有晕针、晕血、过敏史、患有糖尿病及特殊家族病史等情况,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因考生隐瞒本人病史造成影响体检结果的,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对于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六)疫情防控要求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并了解本人所在地及体检地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进行健康管理,合理规划行程。体检当天考生应如实报告本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
凡有不配合防疫工作,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考察有关事宜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有关事宜由招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递补有关事宜
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规定,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递补。递补以电话形式进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递补工作除体检医院收取考生体检费用外,不额外收取考生其他任何费用及财物,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期间疫情防控事宜按照各级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0471—6699097
监督电话:0471—6699684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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