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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23年公开招考聘用1000名社区工作人员发布考试成绩资格复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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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23年公开招考聘用1000名社区工作人员发布考试成绩资格复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6-18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管理员〗
呼和浩特市2023年公开招考聘用1000名社区工作人员发布考试成绩资格复审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23年公开招考聘用1000名社区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发布考试成绩、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布笔试成绩
  即日起考生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1月24日,查询入口:http://115.28.96.217:8001/cjcx/search.aspx?examsort=34&examdate=202301(点击蓝色字样查看)
  二、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月30日-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根据考试名次复审时间安排:
名次
复审时间
名次
复审时间
1-150
1月30日上午
151-300
1月30日下午
301-450
1月31日上午
451-600
1月31日下午
601-750
2月1日上午
751-900
2月1日下午
901-1000
2月2日上午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复审时间段已分好,请严格按照分配的时间进行复审,2月2日安排递补。
  (二)资格复审地点
  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呼和浩特市民政福利园内)。
  (三)打印《报名登记表》通道再次开通
  鉴于进入资格复审的部分报考人员存在未打印《报名登记表》的情况,于1月29日-2月3日再次开通打印报名登记表通道。
  (四)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毕业证的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资格复审确认结束前有效。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报告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5.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
  6.自备档案袋,档案袋将回收。
  四、其他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扣留在学校的,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同时要有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未在1月30日-2月2日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予以确认。电话:0471-2833060、2833063、2833064。
  (六)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五、加强监督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签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若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518102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0471-5304626(市民政局机关纪委)
 
 
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18日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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