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即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hhpta.org.cn)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5分。
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14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书》。请考生于7月11日12:00后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承诺书》《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登记表》。具体时间及分组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承诺书》(一式一份)和《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以及《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内蒙古自治区生源但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原件,以及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htti.com.cn)下载打印。
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携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后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征信报告。
6.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和“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该岗位且应聘者学历为高中或中专的,还须提供高中或中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需将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请在复印件右上角空白处标注“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三)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按照分组和顺序列队。
2.核验身份证、资格复审通知书。
3.审核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印章(一式二份,工作人员和考生各留存一份),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的凭证。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者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且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并与招录机关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PDF格式)或图片(JPG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hhtgazj@163.com)。未按要求发送《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确因极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
特别提示:考生请勿将个人信息、考试成绩等透露给任何机构或个人,请勿使用来源不明的查成绩、查排名等小程序或应用软件,如考生个人信息和权益受到侵害,请保存好有关证据,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三、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2025年7月9日至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71—6699070,6699097(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附件: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