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按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对市委金融办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1+N”补充招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3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可通过来电等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
0471-6963541(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471-6688343(市委金融办机关党支部)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