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办理提供材料
内容: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③若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四区(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的,提供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工作地为呼和浩特市本级非公有制单位的,提供人社部门监制的正规劳动合同;
④携以上材料前来我中心开具转档手续材料。
⑤根据转档手续材料要求通过机要通信、EMS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方式:
应届毕业生须直接和学校申请或登记本人户籍所在地接收档案地址,由学校将人事档案经严密包封,并开具档案转递通知单且加盖公章后,通过机要通信、EMS或专人送达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