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考区各位考生:
202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合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合格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本人领取证书的,请由被委托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本人填写的《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委托授权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证书。
2.领取地址: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科(地址:中山西路41号首府人才大厦五楼)。
3.领取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1日(工作日办理)
上午9:00 — 12:00 下午14:00 — 17:00
4. 联系电话:0471-3389634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1月30日 |